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門電廠填海竣工驗收項目測量【重新招標】招標人為(廣東)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海門電廠,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海門電廠填海竣工驗收項目測量【重新招標】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廣東省,汕頭市 潮陽區
2.2 工期:35天。
2.3 招標規模:汕頭海門燃煤電廠位于廣東省汕頭市南部的海門鎮,項目東南面臨海,西側為海門鎮,東側為達濠島。批準項目填海113.82公頃,一般性用海92.65公頃,溫排水用海64.32公頃。
2.4 招標范圍:汕頭海門電廠填海工程項目用海經國家海洋局(現國家自然資源部)批準,目前,此項目填海工程已經具備竣工驗收要求,為加強海域使用管理,促進海洋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原國家海洋局《海域使用管理技術規范(試行)》的要求,按批準的填海范圍對該項目進行填海竣工驗收的測量、報告編制及協助用海單位完成其他填海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2.5 本次招標標段為:海門電廠填海竣工驗收項目測量標段包1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標段名稱:海門電廠填海竣工驗收項目測量標段包1
(1) 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3.2 專用資格條件
標段名稱:海門電廠填海竣工驗收項目測量標段包1
(1) 投標人具有甲級測繪資質(含海洋測繪)。
(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一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備至少兩個海域測量項目業績,附合同掃描件。
(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8月05日 09時00分起至2021年08月11日 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