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惠沙堤二路局部路段改造工程已由惠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局以惠市發(fā)改【2019】27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惠州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工程編號:按照《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工程編號。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
2.2
2.3 項目
2.5 工程造價:26974127.21元人民幣。
2.6 招標范圍及工作內容:按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和有關資料及說明,包括對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綜合纜線溝工程、綠化工程等施工及保修工作(具體工程內容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工程量清單等文件為準)。
2.7工期要求:工期暫定為120日歷天(具體時間以簽訂合同為準)。
2.8質量要求:合格。
2.9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或以上)資質;同時招標項目施工現(xiàn)場配備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員必須要有:項目經理1人,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貳級(或以上)建造師(省外企業(yè)須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技術負責人1人,具有市政類(或路橋類)專業(yè)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安全員1人,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施工員2人、質量檢查員1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相應的崗位證書或相關行業(yè)協(xié)會頒發(fā)的培訓證書。
3.2投標人2016年05月01日至今完成過單項城市次干道或以上等級道路長度≥ 1000米工程業(yè)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必須由縣區(qū)級及以上 出具或招投標監(jiān)管管理部門核準的方為有效)、合同協(xié)議書及竣工驗收報告(或完工報告或交工報告或竣工備案表)復印件,金額以合同為準,日期以竣工日期為準。
3.3是否接 代為收取):
(1)投標人在建設工程交易平臺打印繳納投標保證金通知書,并應按照《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前將投標保證金從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賬到投標保證金繳納通知書中指定的子賬號。非投標人或非投標人基本賬戶繳納的投標保證金無效。
(2)嚴禁投標人采用EFT系統(tǒng)(廣東金融結算系統(tǒng))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導致建設工程交易平臺無法識別投標保證金繳納信息,視為未按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責任。
(3)中標候選人以外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五日內(但因投標人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及時退還的除外)通過網上銀行退還至原匯款賬號(含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轉賬手續(xù)費),中標人和其他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保證金在簽訂合同后五日內(但因投標人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及時退還的除外)通過網上銀行退還至原匯款賬號(含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轉賬手續(xù)費)。
4.2采用電子保函、電子保證保險形式的:
(1)投標人通過建設工程交易平臺選擇相應的銀行或保險公司辦理銀行保函或保證保險,辦理費用應當從投標人的基本賬戶繳納。非投標人或非投標人基本賬戶繳納費用的銀行保函或保證保險無效。
(2)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動失效。
(3)電子保函、電子保險有效期必須等于或大于本項目投標有效期,否則為無效。若投標有效期延長的,保函、保險有效期相應延長,且延長后的有效期應滿足前述要求。
(4)電子保函、電子保險應為無條件地、不可撤銷的擔保或保證保險,且擔保或保險闡述范圍應當包含本招標文件約定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所有情形,否則為無效。
5.
本工程電子交易全程適用《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惠州市公共資源相關電子交易規(guī)則的通知》(惠府〔2014〕167號)。具體的操作流程見惠州市 ( /)發(fā)布的《惠州市 建設工程交易平臺操作指南》。
6. 答疑時間、遞交投標文件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6.1答疑時間:投標人存在疑問的,應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8日前進行網上詢疑(具體以《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投標人提出問題截止時間為準),企業(yè)在超過詢疑截止時間后,將不得在系統(tǒng)提交疑問。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應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對投標人提出疑問予以網上發(fā)布答疑(具體以《招標日程安排表》中招標人網上澄清截止時間為準),如果澄清發(fā)出的時間距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天,并且澄清內容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將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超過系統(tǒng)發(fā)布的詢疑時間,招標人及招標代理不再對投標人提出的問題進行回答或解釋。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
6.2網上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投標人應在《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網上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通過建設工程交易平臺提交投標文件。為了避免網絡有堵塞和延時現(xiàn)象,確保各投標人能順利完成投標工作。建議在投標截止時間24小時前完成投標上傳工作。
6.3現(xiàn)場遞交書面投標文件的時間和
6.4開標時間:按《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開標時間進行開標活動。
6.5開標
6.6評標
7.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7.1投標文件分為電子投標文件和書面投標文件。
7.1.1電子投標文件:由第一冊技術商務投標文件、商務投標文件(公示版,內容與第一冊技術商務投標文件中商務部分內容一致),均為PDF文件(進行電子簽章和電子簽名后上傳),第二冊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電子標書(格式XML2.0)三部分組成,電子投標文件無需標識“正本”或“副本”)。商務投標文件(公示版)作為中標候選人公示用途,中標候選人公示只公示商務投標文件(公示版),投標人可屏蔽投標文件內的個人身份證號碼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業(yè)秘密的內容。其余內容應當與第一冊技術商務投標文件中商務部分內容一致。在《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網上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通過惠州市 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平臺提交。電子投標文件聯(lián) 系 人:李工 手機:136 8323 3285 電話: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入網聯(lián)系請點擊
無需另行拷盤提交;電子投標文件逾期不遞交或遞交后系統(tǒng)解密讀取失敗的(排除網絡連接問題),視為無效投標。
(1)第一冊技術商務投標文件、商務投標文件(公示版,內容與第一冊技術商務投標文件中商務部分內容一致)編制完成并由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在投標文件封面中簽字確認,按照《關于建設工程項目全面啟用投標文件特征碼檢測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號)要求完成電子簽章和法定代表人電子簽名后,在《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網上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通過惠州市 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平臺提交。(注:本項“簽字”是指在紙質投標文件采用黑色筆跡的親筆簽名。)
(2)電子簽章要求:投標單位在選擇電子簽章方式時,可選擇“批量簽章”(全部頁面)方式。
(3)電子簽名要求:投標文件格式規(guī)定需電子簽名的,加蓋投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的電子簽名。投標書格式中無提及處則可不加蓋電子簽名。
(4)須進行電子簽名和電子簽章的地方,在該頁有簽名和簽章即可,未加蓋在指定位置的也視為有效。
(5)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進行電子簽章和電子簽名的作無效標處理。
(6)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投標文件只需上傳XML2.0格式電子標書,不需要加蓋電子簽章。
7.1.2投標人書面投標文件只需提交第一冊技術商務投標文件。書面投標文件:只需提交第一冊技術商務投標文件,包括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投標文件打印裝訂成冊之后再在封面的右上角加蓋正本或副本章,正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正本應為投標人從交易平臺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標文件(應當具備投標人電子簽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名以及“惠州市 ”字樣底紋以及投標文件封面須有二維碼),投標文件副本可以是從交易平臺直接打印的或正本復印件。由投標人交易員在《招標日程安排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提交。商務投標文件(公示版)無需打印。
第二冊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書面投標文件在投標時無需遞交,全部中標候選人須在評標結束后在三個工作日內打印一式四套并簽字蓋章后,交至惠州市 建設工程交易部。書面投標文件應與電子投標文件一致,不一致時以電子投標文件為準。中標候選人以外的投標人無需遞交。
7.2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7.3按照惠州市《關于房建市政類施工監(jiān)理項目推行信用承諾制優(yōu)化招投標活動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辦函〔2018〕6號)及相關文件規(guī)定,對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失效或被暫扣、偽造虛假證件、冒名頂替參加會議及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等情形,記入不誠信記錄,并向行政監(jiān)督部門推送,不誠信行為一經行政監(jiān)管部門認定,實施聯(lián)合懲戒。
7.4按照《關于建設工程項目全面啟用投標文件特征碼檢測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號)要求,進一步擴大所有建設工程項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標文件的特征碼檢測功能,特征碼檢測包括IP
8. 電子交易規(guī)則
按照 《惠州市建設工程電子交易規(guī)則》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的操作流程見惠州市 發(fā)布的《惠州市 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平臺-投標人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