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浦建招標 ,對株洲市中心城區污水系統綜合治理一期工程 PPP 項目以公開招標采購方式確定該項目的社會資本方。項目授權主體為株洲市人民政府,項目實施機構(即采購人)為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次采購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組織和實施。
現將資格預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請符合條件的社會資本參與資格預審:
一、項目概況
1.1、項目
1.2、授權主體:株洲市人民政府
1.3、采購代理編號:HNPJ-ZZ-3100
1.4、項目實施機構(采購人):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5、項目基本情況
1.5.1擬建
1.5.2建設規模及建設內容:本項目的實施內容包括新建項目和存量項目兩個部分:新建項目的建設內容包括重點實施工程、建寧港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株洲市中心城區污水治理“提質增效” 工程、楓溪污水處理廠二期及配套管網工程、群豐污水處理廠一期及配套 管網工程等 5 大類、21 個子項工程;存量項目包括株洲楓溪污水處理廠廠區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網一期工程、株洲龍泉污水處理廠一二期及配套管網、 株洲市城市污泥深度脫水處理系統工程及委托運營項目建寧港流域現狀排水管網。 項目具體內容以本項目實際實施的設計文件為準。
1.5.3項目總投資
1.5.3.1本項目包括新建和存量項目,項目總投資規模約36.5億元(本項目投資額以株洲市審計部門確認的金額為準)。
1.5.3.2根據可研批復報告,新建項目總投資約30.68億元,成交社會資本方應按照相關政策繳納有關稅費,如有關稅收的適用法律發生變化,成交社會資本方應按照變更后的適用法律繳納各項稅費,成交社會資本方及其施工總承包商應在合作期內積極配合株洲市政府方,在項目所在地依法繳納增值稅等項目投融資、運營、移交等所涉相關稅費。
1.5.3.3根據資產評估報告,本項目存量資產經營權轉讓價款確定約5.82億元(含增值稅 )以政府相關部門審定為準。
1.5.4合作期限:本項目特許經營期(合作期限)為30年,特許經營期從PPP項目合同簽訂之日起到該項目運營滿之日止。可用性服務費支付期限為 20 年,其中建設期暫定為3年,運營期為27年。
1.5.5資本金比例及金額:項目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 20%。
1.5.6股權結構:政府方股東出資占全部股權的5%;社會資本方出資占全部股權的 95%。
1.6、PPP合作模式
1.6.1通過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項目的合作社會資本方,社會資本方本身具備相應資質和能力的,由中標的社會資本方承接工程總承包業務、實現“兩招并一招”,簡化PPP實施環節和相關手續。
1.6.2運作
1.6.3項目回報機制:根據《關于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財金[2019]10號):污水、垃圾處理等依聯 系 人:李工 手機:136 8323 3285 電話: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入網聯系請點擊
照收支兩條線管理、表現為政府付費,本項目回報機制為政府付費,政府從居民及排污企業收取污水處理服務費,作為使用者付費收入來源,用來支付項目公司處理污水的費用,不足部分由財政通過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安排補足。
二、社會資本方資格條件
2.1、申請人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資格條件,并提供以下資格證明文件:(若為聯合體,聯合體所有成員均需滿足)
2.1.1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2.1.2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者近半年(2020年12月-2021年5月)內任意連續三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近半年(2020年12月-2021年5月)內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2.1.3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或者近半年(2020年12月-2021年5月)內任意連續三個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近半年(2020年12月-2021年5月)內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原件。
2.1.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并附法定代表身份證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聯合體投標的,牽頭方提供即可)。
2.1.5 2020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企業注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申請人基本
2.1.6其他說明。(非法人組織參與投標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2.1.7申請人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2.1.1、2.1.2相關條款;申請人具有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2.1.1、2.1.2、2.1.3相關條款;
2.2、特定資格條件
2.2.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的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中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提供)。
2.2.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投標的,至少有1家單位滿足該條款)。
2.2.3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甲級資質,資質證書處于有效期內;(聯合體投標的,至少有1家單位滿足該條款)。
2.2.4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甲級資質(含巖土工程、水文地質和工程測量)資質證書處于有效期內;(聯合體投標的,至少有1家單位滿足該條款)。
2.2.5 銀行信用和財務狀況良好,并有滿足該項目經營必需的資金或者可靠的資金來源及相應償債能力。具有銀行出具有效期內不少于人民幣20億元的授信證明;(聯合體投標的牽頭單位需滿足該條款)。
2.2.6需具備污水處理廠運營能力;(聯合體投標的,至少有1家單位滿足該條款)。
2.2.7關聯方約束: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只能組成一個聯合體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其投標均無效;不得與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2.2.8、信譽要求: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沒有被列入失信企業“黑名單”;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沒有因違法經營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開標結果默認申明、防疫期間投標人進場交易承諾書及本人有效身份證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應采用紙質書面形式,本項目不接代理人持上述文件遞交;2.以聯合體方式參加資格預審的,還應提供聯合體協議掃描件一份)。
4.2、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13日 9 時00分
未曾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說明下載投標文件!
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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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