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瑞金電廠二期擴建(2×1000MW超超臨界二次再熱機組)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瑞金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江西省,贛州市,贛縣區 茅店鎮上壩村
2.2 工期:每臺機組(3、4號機組)一旦CEMS比對監測、環保監測(涉及環保電價補貼)、超低監測(涉及環保電價補貼)具備條件,要第一時間到廠監測,并在各自監測完后15天內完成監測報告,在各自監測完后一個月內組織專家完成驗收評審并公示;在4號機組投產后一個月內完成二期工程竣工環境保護監測,并在4號機組投產后一個半月內編制完成驗收報告,在4號機組投產后三個月內組織專家完成驗收評審并在國家相關網站公示,并在全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平臺公示備案,并在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備案。
2.3 招標規模:本次招標范圍為 瑞金電廠二期擴建(2×1000MW超超臨界二次再熱機組)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服務,包含3、4號機組煙氣環保設施先期驗收及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三同時驗收)。詳見技術規范書
2.4 招標范圍:本期工程為電廠二期擴建工程,建設2×1000MW 國產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電機組,已納入國務院頒布的《關于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和《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位列能源類首個項目,同時列入 “央企入贛”規劃建設的“紅色”重點項目。項目靜態總投資70億元,采用新一代高效二次再熱百萬超超臨界技術,同步建設煙氣除塵、脫硫、脫硝和在線煙氣連續監測裝置,煙氣污染物排放達到超低排放標準,即凈煙氣出口煙塵濃度<10mg/m3、SO2濃度<35mg/m3、NOx濃度<50mg/m3(標態、干基、6%O2),具有超節能、超環保、超經濟、超領先的特點,在行業起到引領、示范作用。瑞金電廠二期擴建項目于2015年6月完成核準,2015年5月29日取得江西省環保廳環評批復,見《江西省環境保護廳關于 瑞金電廠二期2x1000MW超超臨界機組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贛環評字[2015]67號)。瑞金電廠二期擴建項目含3、4號機組,分期投產,其中,3號機組計劃于2021年8月28日投產發電,4號項目計劃于2021年10月28日投產發電(最終以實際投產時間為準)。
2.5 本次招標標段為: 瑞金電廠二期擴建(2×1000MW超超臨界二次再熱機組)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自主環保驗收能力,應具備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環境監測(CMA資質證書)資質,且在有效期內。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至少具有3項300MW及以上電廠業績(業績須是電廠竣工環保驗收或超低驗收或環保自行監測或環保比對監測業績)。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內容包括首頁、簽字蓋章頁、服務范圍等)、檢測報告、驗收材料(如果有),未提供合同影印件等業績證明材料的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具有化學或環保類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并提供證明材料。
3.2.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6月09日 09時00分起至2021年06月15日 17時10分止。
標書金額:8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