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豐城生態綜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一期項目湖塘鄉漁光互補光伏項目、南城縣里塔鎮農(林)光伏發電項目及其配套儲能項目接入系統和電能質量技術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江西清潔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江西省 豐城市、撫州市南城縣
2.2 工期:在合同簽訂之日起45日內提供成果報告
2.3 招標規模: 豐城生態綜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一期項目湖塘鄉漁光互補光伏項目位于江西省豐城市,項目地位于江西省豐城市,位于東經115°50''12.16"、北緯28°17''11.19",場地包含南山水庫,觀橋水庫,雷坊水庫。水庫光伏可利用面積約3821畝,裝機容量約120MW,配套儲能12MW/12MWh。
南城縣里塔鎮農(林)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選址用地位于南城縣里塔鎮謝坊村、歐坊村、厚源村,項目中心坐標:E 116°30''50.30"北緯 N 27°19''23.50",場地海拔 100~150m 之間。擬選場址地質較好,可布區域地勢相對平緩。 規劃容量為250MW,并配置25MWh儲能。
2.4 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包含兩個項目。
項目A: 豐城生態綜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一期項目湖塘鄉漁光互補光伏項目及其配套儲能項目接入系統和電能質量技術服務;
項目B:南城縣里塔鎮農(林)光伏發電項目及其配套儲能項目接入系統和電能質量技術服務。
2.5 本次招標標段為: 豐城生態綜合利用光伏示范基地一期項目湖塘鄉漁光互補光伏項目、南城縣里塔鎮農(林)光伏發電項目及其配套儲能項目接入系統和電能質量技術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能力要求:具有住建部頒發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工程咨詢單位乙級資信證書(包含電力業務)及以上資信,證書均在有效期內;
3.2.2 資格能力要求:/;
3.2.3 投標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 應至少具有3項及以上電網110千伏及以上項目勘察設計業績(含可研設計勘察一體化業績)或新能源咨詢業績(附業績證明文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頁、能反映專題報告類型頁、簽字蓋章頁等);
3.2.4項目負責人(設總)應具備注冊電氣工程師證書或高級工程師職稱,且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應有1個及以上電網110千伏及以上項目勘察設計業績或新能源咨詢業績;
3.2.5 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6月09日 09時00分起至2021年06月15日 17時00分止。
標書金額:8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