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2年(2021-2022年)經濟責任、專項審計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GT-HBNY-QT202126D)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湖北能源2年(2021-2022年)經濟責任、專項審計服務已批準,采購資金來自招標人自有資金,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次招標項目的服務地點主要在武漢、宜昌等湖北省境內城市。
2.2 招標范圍
選聘2家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招標人所屬子公司領導的離任或任中審計,以及招標人安排的其他專項審計。結合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情況及相關要求,實際開展的審計項目以招標人通知為準。項目以實際工作人數和工作天數結算,審計項目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序號 |
審計項目名稱 |
審計項目類型 |
備注(預計工作時間) |
1 |
新能源公司執行董事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
任中經濟責任審計 |
2021年6月~11月 |
2 |
溇水水電公司原董事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
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
2021年6月~11月 |
3 |
東湖燃機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
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
2021年6月~11月 |
4 |
鎖金山電業公司原總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
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
2021年6月~11月 |
5 |
其他項目(預估8項) |
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 |
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委托 |
2.3 計劃服務期
合同生效后2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
①在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
②具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③不接受會計師事務所的分支機構投標。
(2)業績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具有承擔過國資委或國有企業委托的境內(或境外)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業績不低于3項(須提供合同有效頁等業績證明材料)。
(3)人員要求:
本次投標至少配備2名現場
(4)財務要求:2019、2020年財務均無虧損。
(5)信譽要求:未處于中國長江三峽集團 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1年6月 10 日9時整至2021年6月 16 日17時整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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