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橋熱電廠2×300MW機組脫硫電石渣(2021年度)寄售采購項目二次公告
本項目因上一次公告期間購標家數不足三家,現對該項目進行二次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范圍: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內呼和浩特金橋熱電廠2×300MW機組項目脫硫系統電石渣粉年用量約5萬噸。
2.2 交貨期:2021年全年電石渣不間斷供貨,供貨需滿足生產需求
2.3交貨地點:呼和浩特金橋熱電廠指定地點。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必須具有一般納稅人的證明;
3.2.2投標人近三年(合同簽訂時間在2017年1月1日- 2019年12月31日)須具有至少兩份電石渣的供貨業績(以上業績需提供合同名稱、合同主要內容、甲乙雙方簽字蓋章頁等關鍵頁,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4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2月10日9:00起至2020年12月16日17:00止。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伊敏盛達公司2021年市政水處理勞務派遣【重新招標】標人為 伊敏煤電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 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伊敏盛達公司2021年市政水處理勞務派遣【重新招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鄂溫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鎮
服務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招標范圍及內容:2021年市政水處理工作計劃使用臨時性、替代性和輔助性勞務崗位17個,其中檢修工6人、加藥工4人、清污工4人、電工1人、焊工1人、門衛1人,實際使用人數可按生產需要進行調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 及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
3.2專項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供應商必須具有相關主管部門核發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3.2.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業績要求:投標人近年來(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備至少一項勞務派遣業績,需提供相關業績合同
3.2.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無。
3.2.4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通過 全流程電子招標,有意向的投標人可從2020年12月11日9:00時起至2020年12月17日17:00時止, 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費: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