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2021年度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警務輔助人員(解體場員工)服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 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6日08點00分至11點00分(北京時間)時間段在中正官網采購平臺競價。
二、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SZZZ2020-JQC0030
2、項目 3、預算金額:人民幣9.9萬元 4、最高限價:人民幣9.9萬元 5、采購方式:公開競價 6、采購需求: 序號 項目名稱 數量 簡要技術需求 1 2021年度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警務輔助人員(解體場員工)服務項目 1項 詳見附件內容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是否聯合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等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原件備查】 2、具有公安機關頒發的省級《保安服務許可證》,且《營業執照》與《保安服務許可證》上的法人必須一致,提供《保安服務許可證》掃描件(原件備查)。 3、具有人力資源局頒發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且《營業執照》與《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上的法人必須一致,提供《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掃描件(原件備查)。 4、深圳供應商,或非深圳供應商在深圳有合法注冊的 ,且 的注冊時間至本項目開標之日的時長至少為1年(含1年),提供營業執照或在深圳市商事主體信用監管公示平臺網站的商事登記信息頁面或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的基礎信息頁面截圖。 5、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由投標人按采購文件規定的格式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6、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供應商按采購文件規定的格式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7、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條件,與其他投標供應商不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情況;未對本次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由響應投標人按采購文件規定的格式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四、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5日12時00分截止,每天上午09時至11時30分,下午02時30分至05時30分(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 八、本項目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