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平涼發電有限公司2021年企業環保自測項目監測及#1-#6機組CEMS比對監測【重新招標】,招標人為 平涼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2021年企業環保自測項目監測及#1-#6機組CEMS比對監測【重新招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甘肅平涼市二十里鋪 平涼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2.2 服務內容: 平涼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項目2021年企業環保自測項目監測及#1-#6機組CEMS比對監測。
2.3 服務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
2.4.1有組織排放廢氣季度監測項目;
2.4.2廠界外廢氣無組織排放監測項目;
2.4.3#1-#6機組CEMS季度比對監測項目;
2.4.4廠內無組織排放監測項目(煤場、氨區、油庫區、灰渣查周邊);
2.4.5廠界噪聲監測項目;
2.4.6灰渣場地下水監測項目;
2.4.7廠內脫硫廢水監測項目;
2.4.8生產區總排口外排廢水監測;
2.4.9廠界外環境空氣質量監測。
詳見《2021年企業環保自測項目監測及#1-#6機組CEMS比對監測技術規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 及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取得《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實驗室認可證書》(CNAS)或計量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書》(CMA),提供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附表,附表內應包含固定污染廢氣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
3.2.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單機300MW及以上機組超低排放監測業績2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提供的合同不能清晰分辨是否為300MW及以上超低排放機組業績,需提供用戶證明,用戶說明必須提供機組容量及超低排放改造經地方環保部門驗收時間,否則視為無效業績。超低排放控制標準:SO2≤35mg/m3,NOX≤50mg/m3,煙氣顆粒物≤10mg/m3)。
3.2.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無 。
3.2.4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
3.2.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項目通過 全流程電子招標,有意向的投標人可從2020年 12月1日09時00分起至2020年12月7日17時00分止(北京時間) 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費:500元/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