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城市職業學院行政及教輔部門定職責定崗定員(簡稱“三定”)采購項目綜合評選工作已經啟動,現邀請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具體事項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 項目預算:人民幣30萬元。
最高限價:人民幣30萬元。
二、報價要求
參選人對本項目服務工作的總價進行報價,報價不得超過人民幣30萬元,否則將被視為無效響應。
報價包括了項目的全部費用。
三、項目背景
采購人現有教職工630余人,其中行政管理、教輔、工勤人員300余人。“深化辦學體制改革,激發辦學活力要求”是學院2016年至2020年重點工作之一,“三定”(定職責定崗定員)方案的修訂工作迫在眉睫。對于教師、輔導員等崗位的定編工作,可以在教育部建議的生師比的基礎上,結合學院教學實際,逐步完善人員的合理配置;但是對于行政及教輔類的崗位(含實驗員、各系部行政秘書、教務員),工作內容相對繁瑣,難以精準衡量,學院目前缺乏更加有效的定編方法,科學計算人員數量。為進一步做好修訂學院“三定”方案,開展試點二級學院改革工作,經2020年第19次院長辦公會通過,同意請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行政及教輔部門“三定”項目。
四、項目內容
五、項目總體要求
1.根據采購人的發展戰略,對學校職能進行分解,科學評估行政、教輔部門/崗位設置的科學性,提出崗位設置優化建議。
2.客觀評估崗位工作量,通過工作量評估,在現有人員編制數量的基礎上,科學核定相關行政、教輔部門及崗位(含實驗員、各系部行政秘書、教務員)的人數,構建科學的定崗定編體系。
六、服務工作內容及成果要求
1.組織分析調研與現狀診斷,提出《廣州城市職業學院行政及教輔類崗位及人員現狀診斷報告及總體優化建議》。
2.基于案頭研究、對標分析、深度訪談等多元調研形式所采集的信息,重新進行部門及崗位職責梳理,明確崗位任職資格要求,形成《廣州城市職業學院行政及教輔類部門及崗位說明書》,明確崗位職責,確定相關崗位的崗位類型、崗位名稱、崗位工作內容、崗位職責權限等。
3.部門及崗位定編
綜合考慮不同人員崗位數量比例關系、業務開展實際需要、各部門工作量大小、現有崗位工作人員能力水平等因素,科學評估各行政、教輔部門的工作量,核定各行政、教輔部門的編制總量,形成《廣州城市職業學院行政及教輔類定編方案》。
項目成果:《廣州城市職業學院行政及教輔類崗位及人員現狀診斷報告及總體優化建議》、《廣州城市職業學院行政及教輔類部門及崗位說明書》、《廣州城市職業學院行政及教輔類定編方案》。
七、服務能力要求
1.參選人具有證明專業技術服務下列證明:
(1)具備人力資源服務相關服務經營許可;
(2)具備省級及以上企業管理咨詢和培訓行業資質證書;
(3)具備不少于5項政府機構頒發的榮譽稱號、不少于5項行業相關榮譽獎項。
2.參選人具有下列業績或經驗:
近三年具有操作同類項目(院校類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服務項目)經驗。
3.為項目配備合理的技術人員和售后團隊:
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具有人力資源管理、工商管理、心理學等相關專業本科或以上學歷;
售后服務人員:不少于2人;具有人力資源管理、工商管理、心理學等相關專業本科或以上學歷。
八、售后服務
本項目通過驗收后6個月內,中選人對項目成果的實施過程出現的問題給予解答與協助,同時提供不少于兩次的回訪服務,聽取本項目成果應用情況匯報,并進行必要的調研,提出糾偏或改善建議。
九、付款方式
自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自項目成果提交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60%;自項目完成驗收且合格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
十、參選人資格
1.參加綜合評選供應商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按格式6填寫參選申請人聲明);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評選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按格式6填寫參選申請人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以評選當日“信用中國”網站 的查詢結果為準;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如“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顯示“沒查到您要的信息”,視為沒有上述三類不良信用記錄)。
3.因安全事故、質量事故、投標違規等不良記錄而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的企業,不準參加本次資格準入參選;若提供虛假資料騙取準入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其準入資格。(提供承諾函)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十一、綜合評選方式
本項目擬邀請符合資格的機構參與本項目的綜合評選,最終選取1家供應商承接廣州城市職業學院行政及教輔部門定職責定崗定員(簡稱“三定”)采購項目。
十二、獲取評選文件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請提供以下證明文件加蓋公章至本次綜合評選代理機構處或網上報名,并獲取評選文件:
(1)登記表(原件,版本從 /常用文件一欄下載);
(2)企業法人(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
(3)獲取評選文件經辦人若為授權代表,則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和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若為法定代表人,則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獲取評選文件時間為: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5)獲取評選文件
5.遞交參選文件
附件下載:評選文件
發布 發布時間:2020年11月23日
一、項目概況
項目 項目預算:人民幣30萬元。
最高限價:人民幣30萬元。
二、報價要求
參選人對本項目服務工作的總價進行報價,報價不得超過人民幣30萬元,否則將被視為無效響應。
報價包括了項目的全部費用。
三、項目背景
采購人現有教職工630余人,其中行政管理、教輔、工勤人員300余人。“深化辦學體制改革,激發辦學活力要求”是學院2016年至2020年重點工作之一,“三定”(定職責定崗定員)方案的修訂工作迫在眉睫。對于教師、輔導員等崗位的定編工作,可以在教育部建議的生師比的基礎上,結合學院教學實際,逐步完善人員的合理配置;但是對于行政及教輔類的崗位(含實驗員、各系部行政秘書、教務員),工作內容相對繁瑣,難以精準衡量,學院目前缺乏更加有效的定編方法,科學計算人員數量。為進一步做好修訂學院“三定”方案,開展試點二級學院改革工作,經2020年第19次院長辦公會通過,同意請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行政及教輔部門“三定”項目。
四、項目內容
內容 |
最高限價 (人民幣/元) |
服務期 |
學校行政及教輔部門定職責定崗定員(簡稱“三定”)采購項目 | 30萬元 | 自合同簽訂之日至驗收合格之日止,要求簽訂合同之日起100天內完成服務工作內容(如遇學院寒暑假時間可順延) |
1.根據采購人的發展戰略,對學校職能進行分解,科學評估行政、教輔部門/崗位設置的科學性,提出崗位設置優化建議。
2.客觀評估崗位工作量,通過工作量評估,在現有人員編制數量的基礎上,科學核定相關行政、教輔部門及崗位(含實驗員、各系部行政秘書、教務員)的人數,構建科學的定崗定編體系。
六、服務工作內容及成果要求
1.組織分析調研與現狀診斷,提出《廣州城市職業學院行政及教輔類崗位及人員現狀診斷報告及總體優化建議》。
2.基于案頭研究、對標分析、深度訪談等多元調研形式所采集的信息,重新進行部門及崗位職責梳理,明確崗位任職資格要求,形成《廣州城市職業學院行政及教輔類部門及崗位說明書》,明確崗位職責,確定相關崗位的崗位類型、崗位名稱、崗位工作內容、崗位職責權限等。
3.部門及崗位定編
綜合考慮不同人員崗位數量比例關系、業務開展實際需要、各部門工作量大小、現有崗位工作人員能力水平等因素,科學評估各行政、教輔部門的工作量,核定各行政、教輔部門的編制總量,形成《廣州城市職業學院行政及教輔類定編方案》。
項目成果:《廣州城市職業學院行政及教輔類崗位及人員現狀診斷報告及總體優化建議》、《廣州城市職業學院行政及教輔類部門及崗位說明書》、《廣州城市職業學院行政及教輔類定編方案》。
七、服務能力要求
1.參選人具有證明專業技術服務下列證明:
(1)具備人力資源服務相關服務經營許可;
(2)具備省級及以上企業管理咨詢和培訓行業資質證書;
(3)具備不少于5項政府機構頒發的榮譽稱號、不少于5項行業相關榮譽獎項。
2.參選人具有下列業績或經驗:
近三年具有操作同類項目(院校類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服務項目)經驗。
3.為項目配備合理的技術人員和售后團隊:
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具有人力資源管理、工商管理、心理學等相關專業本科或以上學歷;
售后服務人員:不少于2人;具有人力資源管理、工商管理、心理學等相關專業本科或以上學歷。
八、售后服務
本項目通過驗收后6個月內,中選人對項目成果的實施過程出現的問題給予解答與協助,同時提供不少于兩次的回訪服務,聽取本項目成果應用情況匯報,并進行必要的調研,提出糾偏或改善建議。
九、付款方式
自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自項目成果提交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60%;自項目完成驗收且合格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
十、參選人資格
1.參加綜合評選供應商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按格式6填寫參選申請人聲明);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評選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按格式6填寫參選申請人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以評選當日“信用中國”網站 的查詢結果為準;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如“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顯示“沒查到您要的信息”,視為沒有上述三類不良信用記錄)。
3.因安全事故、質量事故、投標違規等不良記錄而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的企業,不準參加本次資格準入參選;若提供虛假資料騙取準入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其準入資格。(提供承諾函)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十一、綜合評選方式
本項目擬邀請符合資格的機構參與本項目的綜合評選,最終選取1家供應商承接廣州城市職業學院行政及教輔部門定職責定崗定員(簡稱“三定”)采購項目。
十二、獲取評選文件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請提供以下證明文件加蓋公章至本次綜合評選代理機構處或網上報名,并獲取評選文件:
(1)登記表(原件,版本從 /常用文件一欄下載);
(2)企業法人(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
(3)獲取評選文件經辦人若為授權代表,則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和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若為法定代表人,則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獲取評選文件時間為: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5)獲取評選文件
5.遞交參選文件
附件下載:評選文件
發布 發布時間: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