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抽水蓄能電站可行性研究階段勘察設計
招 標 公 告
招標編號:MNZBFW2020-3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受內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發電 的委托,對 烏海抽水蓄能電站可行性研究階段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現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標工程項目:
項目
二、工程范圍及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標段一)內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發電 1、烏海抽水蓄能電站可行性研究階段勘察設計 項目概況:烏海抽水蓄能電站位于內蒙古烏海市境內的海勃灣區,電站位于黃河東岸 甘德爾山西側的白石頭溝內,臨近海勃灣水利樞紐庫區的東岸,下水庫距黃河約2.5km。電站距烏海市公路里程約16km,距呼和浩特、包頭市直 線距離分別為 440km、330km。G110 國道和包蘭鐵路自下水庫西側約 2km處經過,東(勝)~烏(海)電氣化鐵路已經通車,鐵路運輸可直通天津港和黃驊港。 烏海機場是民用支線機場,烏海至呼和浩特、北京、西安、廣州、上海航線已 開通。電站對外交通條件便利。 根據預可行性研究成果,烏海抽水蓄能電站工程等別為一等,規模為大(1)型,初擬裝機1200MW,采用單級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輪機。工程靜態總投資64.2億元。采用單級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輪機,同時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招標范圍:在整個服務期限內,依據國家和行業相關規程規范開展烏海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勘察、設計、科研及相關配合服務等工作,完成工程核準所需的技術支撐文件和配合服務。 計劃工期:2021年6月完成滿足深度要求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 2)具備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和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具有中國水土保持學會頒發的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單位四星級及以上水平。 3) 近5年(至2020年6月30日)完成單個項目總裝項容量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電站可行性研究階段的勘察設計業績(需提供合同以及可研階段審查意見)。 4)擬任的項目經理應具有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技術職稱,且擔任過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可研階段勘察設計工作的項目經理; 5)擬任的項目技術負責人(設總)應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且擔任過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勘察設計工作的設總或者副設總工作經歷; 6)未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內蒙古產權交易網》和《內蒙古蒙能招標網》、“”同時發布,其它媒介轉發無效。
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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