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 2020年9月批次物資(臺區識別儀、防竊電裝置等)框架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0002200000076507)
陽江 2020年9月批次物資(臺區識別儀、防竊電裝置等)框架招標(招標編號:0002200000076507),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 ,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陽江
一、項目信息
1.1. 項目 1.2. 招標編號:0002200000076507 1.3. 將本項目物資品類納入集中采購范圍的,或納入 電子商城采購范圍,招標人(甲方)有權解除本框架協議,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2.在招標結果執行過程中,如果實際采購量與原預估量偏差較大時,按照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框架協議期內 a.供應商實際采購量達到標包預估金額120%時,即終止該供應商的框架協議。 (2)框架協議期屆滿時 a.供應商實際采購量在標包預估金額80%-120%之間的,按期終止框架協議。 b.供應商實際采購量未達到標包預估金額80%的,延長該供應商的協議有效期限,延長期限為一年。在延長期內,該框架協議的實際采購量達到標包預估金額80%時立即終止框架協議。延長期滿仍未達到標包預估金額80%的,自動終止框架協議。 c.需延長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單位繼續執行框架協議,直到供應商實際采購量達到標包預估金額下限或延長期結束。 d.延長期內,供應商被取消中標(分配)資格的,該供應商的剩余份額不再執行。 3.框架協議終止后,招標人不再對下屬各單位上報的需求計劃進行分配批復。 4.投標人參與本項目投標,必須充分認識和無條件承擔上述風險,對于框架結果有效期內出現履約及其他問題,將依法追究投標人責任。當出現下列情況時,招標人有權對中標人實行處罰: (1)在框架招標有效期內,中標人放棄中標(分配)資格的,按照《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供貨商扣分處罰實施細則(修訂)》進行處理。 (2)中標人出現拒簽合同、質量不合格等違約情況或中標人出現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情況,并按照《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供貨商扣分處罰實施細則(修訂)》進行扣分處理。 5.當所有中標人均無法滿足供貨要求放棄中標資格的,招標人有權提前終止本次框架招標結果,并同時啟動新一輪框架招標。 6.中標人的投標單價乘以實際需求數量得出訂單合同的金額。 7.上述框架協議有效期的相關條款與《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標準貨物框架采購合同文本(框架協議)(2020年版)》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條款執行,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時應另作補充約定。 8.潛在供應商投標則視為知悉和認可招標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一)標的清單及分包情況如下: 標的序號 標的名稱 標包名稱 概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 萬元) 標包號 最大中標包數 工期 招標文件收取費用(元) 保證金(元) 備注 1 陽江 2020年9月批次物資(臺區識別儀、防竊電裝置等)框架招標 陽江 2020年9月批次物資(臺區識別儀、防竊電裝置等)框架招標 203.2 203.2 1 1 / 不收取 10000 / (二)項目概述: 陽江 2020年9月批次物資(臺區識別儀、防竊電裝置等)框架招標項目,擬采購便攜式臺區識別儀、智能防竊電裝置及便攜式費控斷路器檢測裝置各一批,僅限設備制造商投標。本項目采用結構化評審方式。 (三)適用范圍: 序號 物資名稱 規格型號 主要技術參數 單位 預測數量 最高單價限價(含稅)(元) 1. 便攜式臺區識別儀 詳見技術規范書 詳見技術規范書 個 37 10000 2. 智能防竊電裝置 詳見技術規范書 詳見技術規范書 個 157 6000 3. 便攜式費控斷路器檢測裝置 詳見技術規范書 詳見技術規范書 個 18 40000 最高總價限價(萬元) 203.2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通用資格: 通用資格要求 序號 內容 1 投標人必須按照要求,在供應鏈統一服務平臺()中關于本單位營業執照信息、發起人及出資信息、主要人員信息、分支機構信息、變更信息、股東及出資信息、股權變更信息、行政許可信息、行政處罰信息等內容的查詢結果(查詢結果應為截標前90天內網站自動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12 沒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3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專用資格: 專用資格要求 序號 內容 關 聯 標 的/標包 1 投標人應是招標產品的制造商。 陽江 2020年9月批次物資(臺區識別儀、防竊電裝置等)框架招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1、本項目招標人通過中國 供應鏈統一服務平臺》。
異議書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異議由其他利害關系人提出的,還需出示異議提出人與本次采購活動存在利害關系的證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本采購項目的參與者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采購項目有異議的,可以將異議書簽字蓋章后,連同其他附件資料以現場遞交或郵寄的方式在規定時間內向受理機構提出;采用郵寄方式提出的異議,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先將異議書掃描件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但書面異議書必須在電子郵件發出的當天同時寄出。
7.3 異議提出的時限
(1)對資格預審文件的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文件截止時間兩天前提出;
(2)對招標文件或采購文件的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十天前提出;
(3)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
(4)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提出;
(5)對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公示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內提出。
7.4 異議不予受理的情形
(1)異議提出人不是本采購項目參與者,或未能提供與本次投標存在利害關系證明文件的其他利害關系人;
(2)涉及的事項不具體,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3)提供的資料未提供異議提出人的真實名稱、有效
(4)超過異議提出時效的(以收到異議書日期為準;采用郵寄方式的,以郵戳日期為準);
(5)已經作出處理決定,并且異議提出人沒有提出新的證據的;
(6)涉及招標評標或非招標采購過程的具體細節、其他投標人的商業秘密或其他投標人投標文件的具體內容但未能說明內容真實性和來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實根據或者法律依據的,或者投訴人捏造事實、偽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的異議。
7.5 惡意行為的處罰
異議提出人不得以投訴為名排擠競爭對手,不得進行虛假、惡意投訴,阻礙招標/非招標采購活動的正常進行。經核查發現所提出的異議存在誣告、故意擾亂采購秩序等惡意行為的,將按照《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供貨商失信扣分管理實施細則》進行處罰。
八、其他公告內容
無 。
九、監督部門
單位
項目聯系人:李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