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新能源河南省新蔡李橋100MW 風電EPC 總承包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GT-XNYFD-JA202028D)
項目所在地區:河南省
一、招標條件
本三峽新能源河南省新蔡李橋100MW 風電EPC 總承包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
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 本項目已具備
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三峽新能源河南省新蔡李橋100MW 風電EPC 總承包;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三峽新能源河南省新蔡李橋100MW 風電EPC 總承包)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詳見
本招標公告“七、其他”;
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 年08 月05 日 09 時00 分到2020 年08 月12 日 17 時00 分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三峽新能源河南省新蔡李橋100MW 風電項目(以下簡稱“新蔡項目”)位于河南省駐馬店市
新蔡縣西北部,屬于龍口鎮、韓集鎮、彌陀寺鎮、李橋回族鎮、孫召鎮及磚店鎮境內,屬內
陸平原風電場,場址中心距鄭州市直線距離約235km,距駐馬店市直線距離約82km,建設容
量100MW。新蔡李橋風電項目場址區域呈不規則四邊形,東西向23km,南北向約18km,風
場面積約280km2,海拔高度在35m~50m。
目前有47 個機位(其中7 個備選機位)可供選擇布置,計劃選擇2.5MW 及以上機型。投標
人可根據招標人提供機位布置圖及投標人微觀選址結論進行風機機型優化選擇,所投機型單
機容量要求不小于2.5MW,投標人所投方案總容量100MW。
本項目各風機所發電力經35kV 箱變就地升壓后通過35kV 架空線路接入新建110kV 升壓站。
通過新建1 回110kV 線路接入220kV 新蔡東變110kV 消納。
升壓站2.2 招標范圍
(1)項目規模:100MW
(2)計劃工期:12 個月,計劃于2020 年9 月30 日開工,2021 年4 月25 日前完成調試、
首批具備并網發電條件。2021 年9 月30 日全部機組并網發電。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
理人通知為準。
(3)招標范圍:
包括三峽新能源河南省新蔡李橋風電場除送出工程以外的全部勘察設計,全部設備和材料采
購供應,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
訓,驗收(含各項專題、階段驗收、竣工等驗收),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
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同時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
術資料整理提供服務,配合業主辦理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征地協調、地方關系協調
等。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全部勘察設計,包括但不限于:1:500 地形圖測量(包括風機平臺及基礎、場
內外道路)、地勘(包括主要設備和建筑基礎)、微觀選址、初步設計(含業主初步設計審查),
規劃設計方案、設備技術規范書、材料清單、工程量清單、施工圖預算、施工圖設計階段的
地勘、設計、計算書、竣工圖編制;安全、消防設施設計專篇編制;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施
工設計;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派出設計代表解決現場施工出現的與設計相關的技術問題等
現場服務工作。投標人需結合《中國三峽新能源 風電場工程設計導則》及《中國三
峽新能源 風電場升壓站典型設計》進行設計。
(2)風電場場區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場內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擴建道路),
風機檢修道路,35kV 集電線路土建,風機平臺、各類設備基礎(風機錨栓基礎、箱變基礎
等,箱變基礎采用框架結構,框架柱生根于風機基礎底板),防洪澇設施,接地,線纜溝,
護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環境保護工程(擋墻、排水溝、植被恢復、綠化等)等所有需要
進行配套的土建工作;交通運輸條件中部分鄉村道路改造問題,由投標人現場考察確定是否
需要改造并承擔相關費用。
(3)風電場場區全部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風電機組整機(包括配套軟硬
件)、塔筒(塔筒規格為140m 及以上柔性塔筒)、箱變(華變)、集電架空或電纜及光纜、視
頻監控、防雷及設備接地等所有設備材料采購、安裝、系統集成、試驗(包括到場試驗)、
調試、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
(4)110kV 升壓站全部土建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生產樓及配套設施、所有設備基礎、
消防設施、防洪、給排水設施、圍墻、檢修道路等;
(5)110kV 升壓站全部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及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35kV 屋內配電裝置、
GIS、動態無功補償成套裝置、本項目防雷及設備接地(包括電氣設備、設備支架、構架和
輔助裝置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和防雷接地)、本項目電纜及電纜防火封堵、電氣二次部分、
遠程集控子站、通信及遠動系統、控制及直流系統、接地變設備、風功率預測系統、備用電
源、火災報警系統、全站照明、供暖、通風及空調設備、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監
造、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包括單體、聯調及整套啟動調試,全部
設備和材料(包括招標人提供設備、材料)卸車、驗收、保管及二次搬運等;升壓站、風場、
道路等安全標識標牌的制作安裝(滿足三峽視覺識別要求),辦公及生活家具的采購由招標
人自行采購。
(6)負責完成項目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的設計、施工、監測、驗收(包括“三同時”、專項
驗收)等,并承擔相應費用。
(7)其他要求
1)招標人已開展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投標人負責后續林地手續變更及審
批的辦理及協調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2)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由投標人自行取得并承擔相關費用。
3)本項目所有涉及到的風機塔筒二次搬運、機械設備、堆場租賃及管理工作由投標人負責,
投標人在投標階段須充分考慮項目工期安排以及項目現場實際情況。
(8)相關手續辦理工作
1)投標人負責部分
①辦理與項目施工有關的許可文件并承擔相應費用,包括辦理地方設計、施工備案手續,勞
動安全與職業健康及環境保護許可手續等;
②項目工程防雷、消防、勞動安全衛生升壓站電磁輻射等備案及驗收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業主僅為其手續辦理工作提供協助;
③負責施工所涉及臨時用地(包括施工營地、加工廠、臨時堆場等,涉及施工期間用地手續
辦理、費用補償及植被恢復等)的征用、租賃以及相關協調工作并承擔相應補償、恢復等費
用。
2)投標人配合部分
①配合業主完成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權證(包括升壓站風機基礎、箱變基礎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房屋產權證、林地使用審核同意書(如有)辦理工作并
承擔相應協調工作,包含在總費用中;
②配合業主完成并網手續(包括《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供用電合同》、定值計
算、質量監督、啟動驗收等)辦理及并網驗收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③配合業主完成項目工程土地征用、租賃及相關協調工作;
④配合各項內外部檢查(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安全檢查、質量檢查等),
并承擔相應費用。
⑤招標人提出需投標人配合的其他工作。
(9)本項目的工程移交生產驗收節點是風電場全部風電機組具備并網發電的條件并實現安
全無故障連續并網運行240h(發生異常或故障設備運行時間重新計算),同時應滿足《風力
發電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GB/T 51121)中關于工程移交生產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投標人應保證用于新蔡李橋風電場項目的所有設備、材料均滿足國家法律、法規,電網及招
標人的技術標準及要求。
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標段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試驗檢測、施工及協調等均
屬于本招標范圍。對本標段招標范圍內,如果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到,但它對于
本風電場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并網是必不可少的,那么這些建筑、設備或服務,也應
由投標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本標段以風電場側110kV 送出工程第一基終端塔為招標范圍分界點,光纖熔接由EPC 方負責。
風電場至招標分界點的所有道路、運輸、材料、設備、備品備件及土建、安裝、調試、驗收
等均在本招標范圍內,投標人均應按招標人及監理人的指示在本標段實施與本工程有關的各
項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并做好相關配合服務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送出工程、手續協調、設備
調試、地方協調等)。
本工程質保期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行(基礎設施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
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 年),
其中電氣設備質保期2 年,風機質保期5 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
①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為一般納稅人;
②具有所投機型的風力發電機組設備的設計、制造等總成能力;
③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甲級及以上資質;
④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風力發電)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⑤具有電力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同時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
質和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⑥具有承裝三級及以上、承修三級及以上和承試三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資質;
⑦施工單位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
3)信譽要求: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未處于中國長江三峽集團 限制投標的專業范
圍及期限內。
4)業績要求:
①近3 年內具有至少1 個48MW 及以上風電場EPC 總承包(含自建)工程業績(須提供合同
文件及業主出具工程完工證明);
②近3 年2.0MW 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商業運行業績不少于240 臺套(須附相應供貨合同和業
主出具的投運證明文件);
③具有所投機型的風力發電機組(或同平臺)成功并網運行經驗,且運行良好(須附相應供
貨合同和業主出具的投運證明文件);
④近3 年具有采用120 米及以上柔性塔筒的機組商業運行業績至少1 臺套(須附相應投運證
明、驗收證明、業主證明其中一項)。
5)項目管理人員要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①項目總負責人(由牽頭方派出):具有至少1 個國內48MW 及以上風電場項目建設經歷;
②設計負責
③項目施工負責
且具有擔任過至少1 個國內48MW 及以上風電場工程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施工項目經理的經歷。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牽頭方須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組成聯合
體的獨立法人不得超過三家。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
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0 年8 月5 日 9 時整至 2020 年8 月12 日 17 時整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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