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華泰龍礦業開發 2025年生態修復項目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西藏華泰龍礦業開發 2025年生態修復項目(招標編號:CNGZB-2025-395)已由中國黃金集團 相關部門批準,項目業主為 西藏華泰龍礦業開發 ,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
2.3計劃工期:365天
2.4招標范圍:2025年生態修復分三個區域進行,一號區域為礦區尾礦庫、道路邊坡,包括二期尾礦庫1-9級子壩、斯布溝水處理廠沿線道路邊坡等區域,開展客土噴播、播撒草籽、栽植沙棘等措施,面積45.873萬㎡,預算4594917.5元。二號區域為鉛山山坡堆積體生態修復,采取清坡、修筑擋墻、排水溝、覆土撒播草籽、栽植灌木等方式進行修復,面積3.71萬㎡,預算4651136.06元。三號區域為角巖露天采場5120以上靠幫平臺,南坑5000以上靠幫平臺,采取覆土、播撒草籽等方式進行修復,面積37800 ㎡,預算 1119163.39元。綜上,2025年生態修復分三個區域開展,共計修復面積 53.363萬㎡,預算10365216.95元。
2.5 本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金額為:10365216.95 元。(超出最高投標限價的投標視為無效投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
①投標人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管理部門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獨立法人營業執照和訂立合同的能力。
②具備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或者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2)業績最低要求:
投標人須具有近三年同類礦山或者其他工程的修復治理業績。
(3)項目經理最低要求:
無
(4)財務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3年,則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審計報告),且包括財務審計報告簽字頁、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無需提供審計報告附注。(注:2024年尚未完成審計的投標人需提供2021、2022、2023年的本項要求資料)
(5)信譽要求:
①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②最近三年內未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③未被列入中國黃金集團公司“黑名單”且處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由評標委員會在評審時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