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縣中小學校文化育人建設項目(理縣中學)/標段施工
補遺文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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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理縣中小學校文化育人建設項目(理縣中學)/標段施工招標文件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1、將招標文件第一章 招標公告3.2中的內容“2019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個合同金額不低于30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的竣工時間為準)業績”修改為“2019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個合同金額不低于30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應附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和竣工驗收報告或發包人(委托人)出具的證明文件等的復印件。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的竣工時間為準)業績”。
2、將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中的內容“(4)業績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個合同金額不低于30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的竣工時間為準)業績”修改為“(4)業績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個合同金額不低于30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應附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和竣工驗收報告或發包人(委托人)出具的證明文件等的復印件。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的竣工時間為準)業績”。
3、將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中的內容“(7)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中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或者與項目經理要求相同的專業和等級的建造師”修改為“(7)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建筑類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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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理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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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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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1